信息公开
比选公告
- 详细资料
- 发布于 2024年9月30日 星期一 11:00
- 点击数:68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拟开展脑卒中防治工程管理专项2024年度数据库系统运维项目比选,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机构参加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MEETC-247XP379DD120
2.项目名称:脑卒中防治工程管理专项2024年度数据库系统运维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97.5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97.5万元。
4.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的主要内容为采购人比选1家供应商提供脑卒中防治工程管理专项数据库系统运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获取比选文件,否则没有资格比选。
三、获取比选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 2024年 10月14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
2.地点:线上获取比选文件
3.方式:
获取比选文件请登录网址:http://supplier.cmeetc.com:8089/?projectid=809ffdea62444c5a94417e8e41f02ece(此网址只针对本项目,不作为其它项目报名接口)进行注册,如有已注册账号请直接登录。
3.1.请确保填写的注册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注册成功后请重新登录账号进行购买标书操作。
3.2.请确认所获取标书的项目包号,确认后点击“购买”,在资格认证附件中上传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附件上传后点击“确定”显示待审核状态,请供应商关注后续动态,如审核不通过请根据提示及时修改,如审核通过请查看邮箱获取标书。
4.售价:0元/包,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唱标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五、其他补充事宜
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9558 8502 0000 1878 680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3.公告发布媒介: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网站“https://www.dcmst.org.cn/publicity”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3座2、5层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10-84026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联系方式:010-88018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双、付颖
电 话:19191010791、18411081085
邮 箱: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
卫生健康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 详细资料
- 发布于 2023年10月25日 星期三 16:20
- 点击数:16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科技发展中心”)有关规定, 按照信息化工作安排,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做好卫生健康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即: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日常运维和等保测评,科技发展中心采用公开竞争性比价的方式完成了“卫生健康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采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报名情况
科技发展中心于2023年10月8日在门户网站发布比价公告,启动项目招标工作。至公告要求的材料寄出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12:00, 共有3家公司报来比价材料。分别为北京慧正通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夏迅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美髯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评标情况
科技发展中心于2023年10月19日15:30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评标小组对“卫生健康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了评审。
三、比价结果
与会人员现场拆启比价材料,对3家单位报送的比价材料进行了审阅,经审阅,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北京美髯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3家单位中报价最低且提供证明材料中资质最全。
经报科技发展中心领导批准,原则同意北京美髯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卫生健康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维保服务中标单位。现就以上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29日。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科技发展中心规划与风险管理处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人:王老师 010-88387125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2023年10月25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卫生健康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 详细资料
- 发布于 2023年10月08日 星期日 10:14
- 点击数:11395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科技发展中心”)作为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负责国家医药卫生领域有关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管理工作。按照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改建要求,为满足精细化、专业化管理需求,科技发展中心开发了“卫生健康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即“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目前该系统已于2020年6月18日正式上线使用,并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完成了等保三级的备案工作。
为做好日常运维和等保测评,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现就“卫生健康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面向社会公开组织竞争性比价,诚邀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与遴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内容
根据实际工作需求,主要包括应用软件运维服务、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安全运维服务、既有功能完善、技术支持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应用软件运维服务
完成系统所涉及到的服务器端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等系统软件维护,包括系统版本升级,补丁安装以及因系统软件版本升级带来的应用系统重新部署测试、性能调优等技术工作。
2.信息系统运维服务
对信息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并及时排除影响系统运行的故障,保障系统随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根据信息系统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软件漏洞及BUG进行修复,包括源代码级别的程序修改及业务逻辑修正,同步编写详细的漏洞修复说明文档作为技术资料进行管理。
3.安全运维服务
按照等保三级要求,根据第三方测评机构的检测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对系统漏洞和风险点进行修复升级,直至符合等级保护三级的要求。
4.既有功能完善:根据使用需求对业务系统的用户交互界面进行优化和调整,提高系统易用性。根据用户使用过程中所提出的需求对系统现有业务功能进行完善性及修正性开发,以及可能的业务流程调整、业务表单调整、统计报表定制及修改等,以保证系统功能符合实际业务使用需求。
5.技术支持服务
通过电话、即时通信工具、邮件等工具提供7*24小时远程或现场技术支持。
(二)经费规模
总经费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
(三)项目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注册地在中国内地的,具备软件开发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SO/IEC20000认证和IT运维系统软件著作权相关资质。
5.近三年(2020年9月至今)具有政府、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开发和运维服务经验;
6.能够为本项目配置人员充足的高水准专职专业团队,并能够配合我单位的工作进度,最大程度地保障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资格所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承诺书;
4.近三年(2020年9月至今)具有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开发和运维服务证明材料(提供三份加盖公章的案例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金额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5. 2022年9月(含)以后任意一期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 2022年9月(含)以后任意一期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近三年度(2020、2021、2022年)任意一个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近三年度(2020、2021、2022年)任意一个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为本年度新成立企业,仅需提供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8.报价单(详见附件)。
注意: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者材料未加盖清晰公章的将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于2023年10月12日12:00前将密封好的纸质申报材料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3座5层(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电子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88387125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2023年10月8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第一巡视组向科技发展中心反馈巡视“回头看”情况
- 详细资料
- 发布于 2023年5月31日 星期三 13:04
- 点击数:19124
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第一巡视组
向科技发展中心反馈巡视“回头看”情况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近日,委党组第一巡视组向科技发展中心反馈了巡视“回头看”情况。受委领导委托,委党组巡视办负责同志出席反馈会议并讲话,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022年,委党组第一巡视组对科技发展中心开展了为期1个半月的巡视“回头看”。根据中央和委党组巡视工作要求,巡视组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围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以及巡视“回头看”专项要求监督情况,扎实有序开展监督检查,推动解决制约单位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委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委党组会议先后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委党组书记、主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晓伟对巡视工作作出批示,对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巡视组指出,科技发展中心和领导班子严格按照中央和委党组部署要求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委党组重点任务有差距,推动事业发展有待加强;二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到位,存在廉洁风险;三是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党组织建设存在不足;四是落实上次巡视、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长效机制尚未建立;五是统战工作方面存在不足。
巡视组对科技发展中心提出4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三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四是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
巡视办负责同志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抓好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抓手,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新征程上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要夯实党的基层基础,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巡视办负责同志强调,要狠抓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强化巡视整改日常监督,通过整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做好“后半篇文章”。要扎实有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巡视整改的成效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科技发展中心负责同志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履行“两个责任”,围绕巡视反馈问题认真分析发生问题原因,查找根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问题整改;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在新征程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巡视办有关同志,科技发展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科技发展中心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关于拟录用工作人员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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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 2023年4月25日 星期二 15:11
- 点击数:13365
经2023年4月17日中心支委会和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拟录用韩啸、董彦岐、赵海虹、彭雅婧、高宏彬5名同志到中心工作。现对科技发展中心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中心党政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5日-5月4日(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10-88387026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3座2层
邮政编码:100044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2023年4月24日
关于就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平台等保测评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询价的公告
- 详细资料
- 发布于 2022年12月09日 星期五 15:52
- 点击数:786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保2.0)等文件要求,为做好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和等级保护工作,亟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等保测评公司完成我中心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平台上线前的安全测评和等保备案测评工作。
为做好等保测评单位招标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特邀请具备相关资质的等保测评单位按照等级保护三级的标准,充分评估工作内容,向我中心提供书面报价。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等机构颁发的三级等保测评相关服务资质证书;
(四)具有政府、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三级等保测评经验;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能够为本项目配置人员充足的高水准专职专业团队,并能够配合我单位的工作进度,最大程度地保障信息系统等保复测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二、工作需求说明
如需进一步了解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平台上线前的安全测评和等保备案测评工作需求,请在2022年12月13日17:00前与我中心相关人员联系。
三、时间及地点要求
自此公告发布日起至2022年12月14日12时止(北京时间),将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和书面报价密封后提交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3座5层。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88387125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