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我国人口健康和医药卫生事业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管理和服务机构之一,负责国家医药卫生领域有关重大和重点专项的管理工作。随着新的财政政策不断推行,亟需建立中心业财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对现有业务系统功能及数据进行整合,实现预算管理、报销业务、付款等业务一体化管理,自动出具准确、有效的报表数据及财务分析报告,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财务服务质量,助力事业高质量发展。
现就财务系统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比选,诚邀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积极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目标要求
通过本次系统建设需要实现以下目标:
1.满足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需求。
根据财政部要求,事业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为了确保会计核算信息系统生成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需要优化完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增加合同号识别及辅助核算等功能,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提供有力的信息化保障;
2.满足预算绩效管理需求。
中心目前无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平台,预算编制和预算绩效执行都是线下操作,需进一步整合并推进信息化建设,升级预算及绩效编报、预算执行分析和预算公开、预算绩效监控及绩效自评等功能;
3.满足各类支出线上审核、审批、报销管理需求。
中心目前费用报销均为线下审批,纸质单据报销,无费控平台,需基于预算数据和支出标准对各部门支出进行线上支出审核、预算控制、通过银企数据直连、实现自动支付等功能。
4.满足财政部内部控制管理要求。
内部控制六大业务包括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资产控制等,通过用友、财务报销等各个软件接口开发升级,各个业务板块互联互通,提高单位整体经济运行管理水平和能力;
5.满足公文收发文管理要求。
公文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定团体等组织在公务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具有法定效应和规范体系的公务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政府机关和国企人员几乎每天都和公文打交道,发布通知、上文请示、下达任务、会议纪要等全靠公文来管理,各机关部门之间都需要依靠公文进行工作协作。随着信息化水平的进步,以及对公文管理效率的要求,依靠电子手段实现公文的上下级、平级交互以及流程控制、内容控制、密级控制、共享控制等,保持公文形成和传输严谨性的同时,兼顾公文拟文、审批、发布效率,成为诸多单位数字公文建设的重点。
中心公文管理的要求: ① 能完成多种类型文件处理,包括不限于:通知、请示报告、下达任务、会议纪要等各种类型公文 ② 拟稿规范要求:符合公文对于格式、用词、字体、字号的标准要求 ③ 手工处理环节:支持拟稿、会签、发文、收文等环节的线上处理 ④ 公文处理及时:公文流转程序定制和人员角色设置等。
6.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支持通过个人所得税计税软件和网银直联功能,提高资金拨款速度,自动生成决算报表和报告,保障决算数据完整、准确。完善各个联通软件接口,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集成化、平台化管理,提升工作效率。
(二)功能要求
具体详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财务系统采购项目比选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经费规模
总经费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四)项目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
二、申报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能够为本项目配置人员充足的高水准专职专业团队,并能够配合我单位的工作进度,最大程度地保障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于2025年8月12日9:3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好的纸质申报材料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3座2层(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电子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dcmst@dcmst.org.cn。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88387125
四、公示时间
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12日9:30(到期撤下)
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财务系统采购项目比选文件》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