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重点专项有关工作安排,我中心已完成2025年底32项实施到期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材料的形式审查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强化绩效评价工作严肃性,压实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现将形式审查发现问题通报如下。
一、形式审查问题
(一)影响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的重要问题
1.项目目标及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表中相关考核指标内容较任务书进行缩减;
2.未提交项目数据汇交凭证;
3.未对项目总体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凝练,直接罗列各课题研究进展及相关成果;
4.未完整填写项目重要调整情况,个别项目列出未经审批的调整变更事项;
5.研究成果与项目相关性存在问题,如论文为非第一标注、成果产出时间未在项目执行期内或与项目研究内容无关等;
6.部分成果未提交佐证类材料,如专利未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中进行声明等。
(二)其他形式问题
存在未提交课题审计报告附件、个别项目自评价报告内容为修订版、课题综合绩效评价专家意见内容不完整、签字或日期填写不全等问题。
二、形式审查问题原因分析
为切实提高项目评价材料填报质量,我中心已通过线上培训、责令自查、填报咨询等多种方式进行工作指导,并给予一次补充材料的机会,但部分项目提交的综合绩效评价材料仍存在问题,反映出相关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落实不到位、相关责任人学风不严谨等问题。
1.项目承担单位未及时对项目团队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和指导,在综合绩效评价阶段未对项目团队提交的评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未能有效防范和纠正材料填报中的各类问题。
2.项目负责人未充分认识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未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评价材料填报等核心工作交由联络人、助手、学生等全权负责,在材料准备、填报及提交过程中未履行负责人审核、把关的职责。
3.项目团队整体业务能力不足,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要求及评价材料填报规范不熟悉,对前期培训中强调的填报注意事项未充分消化理解并严格落实。
三、处置措施
针对评价材料存在严重形式审查问题的项目(详见附件),我中心将在本次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中予以高度关注,并提请评价专家组严格审核,对多次修改后材料仍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直接取消评价资格。
后续,我中心将进一步强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严格规范综合绩效评价各环节工作,切实压实项目承担单位主体责任,大力推动科研项目管理向重质量、重结果、重实效转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求真务实的良好科研生态,确保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附件:生育专项综合绩效评价材料存在严重形式审查问题项目清单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