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底实施期满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材料形式审查问题通报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主动健康与人口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有关工作安排,我中心已完成2025年底27项实施期满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材料的形式审查工作。经审查发现,部分项目材料存在多项突出问题,包括缺失多份相关证明材料、附件模糊无法辨认、仅简单罗列成果、随意堆砌报告内容、以及研究成果与项目任务不相关等。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强化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严肃性,现将形式审查发现问题通报如下。
一、形式审查问题
1.项目自评价报告的研究目标及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与任务书填写内容不一致;
2.未按要求提交数据汇交材料,包括未提交盖章版数据汇交凭证或科学数据汇交计划;
3.未按照任务书约定的科技报告类型及数量提交相关科技报告;
4.项目研究成果与项目任务不相关,包括提交未将本项目列为第一标注的论文,提交非项目执行期内产出的成果;
5.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成果附件佐证材料缺失,或因模糊不清无法辨认;
6.审计报告附件中支撑材料不充分,未提交涉及重大问题及变更调整的相关材料。
二、形式审查问题原因分析
部分项目提交的综合绩效评价材料存在突出问题,暴露出相关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落实不到位、相关责任人学风不够严谨等问题。
1.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团队的培训与业务指导落实不到位,在综合绩效评价材料审核环节把关不严,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填报中的各类问题。
2.项目负责人对综合绩效评价工作重视程度不足,未履行自身作为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职责,将材料填报、整理上报等关键工作交由联络人员、辅助人员及学生等代为处理,在资料筹备、数据填报与最终报送全流程中,未落实项目负责人应尽的审核把关责任。
3.项目团队相关业务能力有所欠缺,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有关文件要求、绩效评价材料填报标准缺乏深入掌握,对于明确要求的填报要点未真正领会、也未能严格执行到位。
三、处置措施
针对评价材料存在问题的项目,我中心提供最后一次补充完善材料的机会,补充提交后的材料将作为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的正式依据,评价现场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材料增补。我中心将对于补充完善后材料仍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取消其评价资格。
后续,我中心将持续强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全流程监管,从严规范综合绩效评价的各项流程与标准,进一步压紧压实项目承担单位的主体责任,推动科研项目管理全面转向质量导向、结果导向与实效导向,及时通报问题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全力营造守正务实、严谨规范的科研环境,切实保障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高质高效落地见效。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202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