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关于召开第二届医学科技创新大赛 ——生育健康专场启动会的通知
- 详细资料
- 创建于 2021年7月05日 星期一 15:07
- 点击数:9519
卫科成果函〔2021〕3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关于举办第二届医学科技创新大赛——生育健康专场的通知》(卫科成果函〔2021〕28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召开第二届医学科技创新大赛——生育健康专场(以下简称“大赛”)启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7月8日14:30-15:30
二、会议形式
线上直播,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观看。
三、会议内容
介绍大赛的举办背景、意义、工作流程及审评原则等相关事宜。
四、参会人员
各生育健康领域相关医疗机构、科研院所、企业的科研人员及创新团队成员。
五、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选派人员参加线上会议,拟参会人员请扫描下方二维码,登记信息后进入大赛微信交流群。
(联系人:秦梦楠,010-88387109;王佳,13681489727)
附件:第二届医学科技创新大赛——生育健康专场启动会议程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2021年7月2日
附件:
第二届医学科技创新大赛——生育健康专场
启动会议程
时间 |
环节 |
14:30-14:40 |
参会嘉宾介绍 |
14:40-14:50 |
领导致辞 |
14:50-15:00 |
医学专家代表发言 |
15:00-15:10 |
承办单位发言 |
15:10-15:25 |
第二届医学科技创新大赛方案介绍 |
15:25-15:30 |
第二届医学科技创新大赛启动仪式 |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关于举办第二届医学科技创新大赛 ——生育健康专场的通知
- 详细资料
- 创建于 2021年6月11日 星期五 16:23
- 点击数:37588
卫科成果函〔2021〕2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生育健康的政策要求,顺应生育健康医学领域临床需求和行业趋势,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计划以临床需求和产业需要为出发点,以创新项目转化落地为目标,结合国内形式和特点,举办第二届医学科技创新大赛——生育健康专场(以下简称“大赛”),通过启动会、项目征集、初赛、半决赛和决赛等阶段筛选最优项目,激发生育健康医学领域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及医疗企业的创新热情;将创新培训与大赛进程相融合,全面提升专科医疗创新实力及项目竞争力;搭建创新项目转化平台,促进医工创新团队的深度合作,持续为优质项目提供项目转化服务,助力专科医学创新技术早日产业化。
本次大赛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主体
生育健康医学领域的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相关企业的项目团队或个人,需经过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参赛主体可单独或自由联合。
二、参赛项目
参赛项目的成果应用方向为生育健康相关领域,应具有高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并已获得或正在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根据项目基础和研究手段不同,分为应用基础研究组、产品技术研发组和数字诊疗服务组。
三、奖项设置
进入决赛的项目将分别评出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共若干名,并获得荣誉证书、现金奖励、专题报道以及转化咨询和资本对接等服务。同时大赛为参赛单位设置优秀组织奖。
四、项目申报
1.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第二届医学科技创新大赛——生育健康专场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第二届医学科技创新大赛——生育健康专场申请人承诺函》(附件2);
2.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包括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版)和申请人承诺函电子版(PDF签字扫描版)请于9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和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请同时发送至两个邮箱),项目申报书及申请人承诺函纸质版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3座五层,秦梦楠,010-88387109);
3.请参与单位和个人加入大赛微信交流群(扫描下方二维码登记信息后入群),以便大赛信息交流与发布;
4.中心将对所有参赛单位和个人提交的资料保密,具体详见《第二届医学科技创新大赛——生育健康专场项目保密承诺函》(附件3)。
(联系人:秦梦楠,010-88387109;王佳,13681489727)
附件: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2021年6月8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 详细资料
- 创建于 2021年4月08日 星期四 18:31
- 点击数:48086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根据中心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处处长(管理五级)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岗位类别 |
人数 |
财务处处长 |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财务法律规章,全面负责中心财务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实施中心日常财务管理。组织研究中心资金使用、年度预算和税务工作,管控财务风险。协调税务、银行、审计机构等外部关系,负责单位项目实施进度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监督项目实施效果。做好财务、资产、债权债务及档案管理工作,组织领导财务人员的思想、业务培训学习。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管理五级岗位 |
1人 |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2.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3.爱岗敬业,工作努力,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主动担当和开拓创新精神,有较强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技能,所学专业与所从事工作对口或相近,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5.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够运用英语进行专业阅读和专业沟通交流。
(二)任职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50周岁),身体健康,能长期稳定工作。
2.具有会计、经济、财务、金融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具备5年以上的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财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熟悉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
4.符合事业单位管理五级职员(正处级)任职资格:现职级为五级职员(正处级);或具有六级职员(副处级)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或聘任在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其中,在专业技术副高级岗位上聘任的需满两年);任职资格应同时满足不同学历毕业后拟任用(聘用)到相应岗位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
三、招聘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日期至2021年4月23日。
2.报名方式
以纸质形式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应聘登记表》(附件1)、户口簿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重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3座2层科技发展中心党政办公室。《应聘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标题写明“应聘岗位+姓名”,并将登记表文件名修改为“应聘岗位+姓名+专业”。
(二)资格审查
我中心将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将邮件或电话通知进入笔试人员,未进入笔试人员不再通知。
(三)笔试
中心全面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及以上。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素质能力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照实际应聘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列为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占比30%,面试成绩占比70%。按照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一般采取个人信息调查、工作能力调研、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并进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查核,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工作情况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实行考察对象业绩报告和廉政报告公示制度。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经考察不宜聘用或自愿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将根据工作需要及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面试成绩合格范围内按综合成绩排序递补。
(七)公示
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分别在中心网站、国家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填报的信息、提交的提供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成绩及聘用资格。
(二)请报名人员注意报名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招聘过程中,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三)中心联系电话:010-88387026 张健
010-88387050 刘敏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 详细资料
- 创建于 2021年3月29日 星期一 17:25
- 点击数:42261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是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开展卫生健康科技发展重大政策、战略和规划研究,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支撑;承担部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及其他相关职能;协助完善卫生健康领域科研管理支撑体系,为政府实施相关管理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撑;开展卫生健康领域科技进步等相关交流、研讨、培训和科普等工作;推进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开展卫生技术评估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科技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拟招聘临时工作人员8-10名。主要职责是协助中心项目财务进行会议和资料档案整理等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或档案专业优先;
3.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男士优先;
4.能够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时间及薪酬待遇
(一)工作时间
2021年4月-6月,共计3个月时间。
(二)薪酬待遇
薪资面议。
三、报名程序
请有意者登录我中心网址:https://www.dcmst.org.cn/下载填写《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应聘登记表》(附件),须在2021年4月5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标题写明“姓名+岗位”,附件名称为“姓名+岗位”。
中心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的形式,通知所有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关注中心网站。
联系人:刘敏
咨询电话:88387050
报名邮箱: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 详细资料
- 创建于 2021年3月29日 星期一 17:25
- 点击数:29249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是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开展卫生健康科技发展重大政策、战略和规划研究,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支撑;承担部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及其他相关职能;协助完善卫生健康领域科研管理支撑体系,为政府实施相关管理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撑;开展卫生健康领域科技进步等相关交流、研讨、培训和科普等工作;推进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开展卫生技术评估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科技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拟招聘临时工作人员8-10名。主要职责是协助中心项目财务进行会议和资料档案整理等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或档案专业优先;
3.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男士优先;
4.能够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时间及薪酬待遇
(一)工作时间
2021年4月-6月,共计3个月时间。
(二)薪酬待遇
薪资面议。
三、报名程序
请有意者登录我中心网址:https://www.dcmst.org.cn/下载填写《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应聘登记表》(附件),须在2021年4月5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标题写明“姓名+岗位”,附件名称为“姓名+岗位”。
中心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的形式,通知所有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关注中心网站。
联系人:刘敏
咨询电话:88387050
报名邮箱: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
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应聘登记表
科技发展中心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
- 详细资料
- 创建于 2021年3月22日 星期一 17:15
- 点击数:8079
2021年3月19日科技发展中心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及全体职工参加会议。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部署了科技发展中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
科技发展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吕凌同志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党支部委员庄泉松同志传达委直属机关党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党支部书记、主任郑忠伟同志进行科技发展中心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坚持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通过党史学习教育,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指出,中心高度重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3月2日支委会传达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会议精神,部署了中心教育安排;3月11日依据委党组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了中心党史学习教育方案,委党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正式下发后,迅速拟定中心党史学习教育方案,明确任务、内容、安排、时间、要求等。
会议明确,中心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压实责任,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注重实际成效,避免形式主义,采用多种形式,突出中心特点,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把握正确导向,引导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做好宣传报道,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引领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 详细资料
- 创建于 2021年3月18日 星期四 11:11
- 点击数:18358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是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开展卫生健康科技发展重大政策、战略和规划研究,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支撑;承担部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及其他相关职能;协助完善卫生健康领域科研管理支撑体系,为政府实施相关管理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撑;开展卫生健康领域科技进步等相关交流、研讨、培训和科普等工作;推进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开展卫生技术评估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科技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拟招聘临时工作人员8-10名。主要职责是协助中心项目财务进行会议和资料档案整理等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或档案专业优先;
3.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男士优先;
4.能够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时间及薪酬待遇
(一)工作时间
2021年4月-6月,共计3个月时间。
(二)薪酬待遇
薪资面议。
三、报名程序
请有意者登录我中心网址:https://www.dcmst.org.cn/下载填写《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应聘登记表》(附件),须在2021年3月25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标题写明“姓名+岗位”,附件名称为“姓名+岗位”。
中心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的形式,通知所有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关注中心网站。
联系人:刘敏
咨询电话:88387050
报名邮箱: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拟录用人员名单的公告
- 详细资料
- 创建于 2021年1月13日 星期三 15:39
- 点击数:7000
根据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按照规定要求完成相关程序,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拟录用工作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党政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3日-21日(7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10-8838705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3座2层
邮政编码:100044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2021年1月12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比选互联网接入供应商的公告
- 详细资料
- 创建于 2021年1月07日 星期四 14:46
- 点击数:5610
根据我中心信息化基础建设工作安排,为满足中心每年互联网接入的需求,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为我中心提供2021年度互联网接入服务。
该项目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方式进行,特邀请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2021年度互联网接入服务供应商比选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
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提供我中心2021年度互联网接入服务。
三、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互联网接入资质,有工信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SP资质证书),且有效期在1年以上;
(四)公司在中央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的互联网接入目录里面;
(五)具有政府、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互联网接入服务经验;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九)能够为本项目配置人员充足的高水准专职专业团队,并能够配合我单位的网络安全检查,保障我单位网络正常。
四、时间及地点
(一) 比选报名时间和地点
1、自此公告发布日起至2021年1月11日12时止(北京时间)。
2、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3座5层。
(二)响应文件送达及比选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1、响应文件接受截至时间:2021年1月11日12时止(北京时间)。
2、满足三家及以上,通过组织专家比选论证会的方式进行现场评审。
3、供应商需将响应文件密封完整(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每份单独密封),派遣代表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到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3座5层。
联 系 人:王老师 郭老师
联系电话:010-88387125 88387127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2021年1月7日